EnglishภาษาไทยTIẾNG VIỆT缅甸
新闻动态
新闻动态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 新闻动态>禁用塑料袋的负面效应不可忽视

禁用塑料袋的负面效应不可忽视

    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《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》,禁止生产、销售、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、并将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。而且自2008年6月1日起,在所有超市、商场、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,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。

    仔细阅读这个通知,实际上包含了两层核心意思:一是禁止生产超薄塑料袋,当然也就不可能有所谓销售和使用的问题;二是对非超薄塑料袋实行有偿使用制度。然而,这条“限塑令”到底能起到多大的效果,却值得政府和公众深思。

    我们先来看第一层意思。禁止生产超薄塑料袋,这带来的问题至少有两个:一是大量相关生产厂商要么倒闭,要么转型。由此带来的失业冲击不可小觑;二是如何选择超薄塑料袋的替代品。“布袋子”当然是一个选择。然而,这种做法似乎并不顺利。比如家乐福、沃尔玛等著名企业都曾在不同时期向顾客赠送过环保型购物布袋,呼吁顾客自觉减少塑料袋的使用,但往往是搞环保宣传活动时热热闹闹,活动过后在卖场里几乎再也见不到购物布袋的身影;“纸袋子”也是其中的一个选项。不过要提醒大家的是,“纸袋子”是由木材制成的,回收降解固然容易,但对于我们这么一个森林资源严重匮乏的国家,恐怕是消费不起的“奢侈品”;“菜篮子”好像是最好的选择。可是对于广大的上班族而言,上班的时候总不能拎着菜篮子上班吧。消费者的便利应该是商家的优先考虑因素,如果国家强制执行,恐怕在环保和便民方面难免陷入“顾此失彼”的境地。

    再来看看有偿使用非超薄塑料袋。这里隐含的“玄机”就更多。塑料袋作为商家的一种成本,实际上早就转嫁到消费者身上,从来就不存在什么“免费”一说。反倒让人忧心的是,现在国家强制推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,岂不是给商家提价找到口实,进而提高消费者购物成本,加重老百姓负担?

    而且,生产可降解环保塑料袋的门槛很高。根据六部门提出的标准,相关生产企业必须取得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委员会“中国环境标志—生物降解”产品认证的有效资质,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或要求,无毒无害可降解,卫生、物理性能检测合格。而被称为“白色污染”的超薄塑料袋生产门槛非常低。目前国内生产塑料袋的企业大多是作坊式的,有一台吹膜机或制袋机,有点儿聚乙烯料或一些废旧回收料就可以吹塑料袋了。当然环保型塑料袋的价格要比超薄塑料袋的价格贵一倍以上。在物价上涨日益严峻的时期,消费者怎能不担心有政策做后盾的提价行为呢?此外,可以断定的是,有了“限塑令”作为“护身符”,相关认证部门的业务估计就得“水涨船高”,顺理成章地成为掌握相关生产厂商“生杀大权”的权威了。

    对于使用“限塑令”的理由,许多人无一例外地抬出了“国际通行规则”的法宝。比如美国旧金山市、澳大利亚乃至印度马哈拉施特拉邦、坦桑尼亚桑给巴尔等。不过,塑料制品的存在恐怕也有其理由。有关专家就指出,如果用其他材料替代塑料的使用,将可能对环境造成更大的破坏。因此,对于塑料袋的态度,我们需要更多的是“疏”而不是“堵”。

    这里面同样包含两层含义。其一是加大塑料制品的回收力度。我国的废旧塑料回收率只有百分之十几,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;其二是垃圾分类包装。在发达国家,垃圾分类包装是提高废旧塑料回收率的重要手段,不少国家甚至立法对此强制执行。相比之下,在我国,绝大多数的垃圾分类处理都是有名而无实。这也是导致我国塑料垃圾回收率低下的主要原因之一。

    更为重要的是,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才是减少塑料垃圾污染的根本之道。根据笔者的最新调查研究,公众的环保意识决定了其环保行为。如果我们能够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上多下功夫,提着“菜篮子”去买菜就会变成公众自觉的行为。反之,如果公众的环保意识还很低下,“限塑令”恐怕就会和当年限制“一次性筷子”一样,陷入“雷声大而雨点小”的尴尬境地。

Copyright@2009-2010 昆明博明发经贸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滇ICP备15008284号
网站建设—网站推广由昆明创轩科技提供
公司地址: 昆明市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2期5号楼805
电 话: 0871-64640009    0871-63988887
传 真:0871-63988887
E-mail:8357895@qq.com